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规定,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个人从事其他生产、经营所获得的所得,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。具体而言,个体户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:
应纳税所得额=个体户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入总额-免征额-减除费用(即基本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)-起征点
其中,免征额为每月5000元,起征点为每年6万元。同时,个体户还需要缴纳增值税、附加税等相关税费的缴纳。具体的税收政策及征收方式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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